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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_札記│台北信義_威秀電影烏龍記 by.黑俠客


上午一場不錯的行程過後,中午我們來到信義威秀....

 





準備來去看 " 惡靈古堡4 ".....





經過排隊買票...順利買到 " 惡靈古堡4 " 電影票了.....真的是超級開心的



想說時間還早....也剛好是中午用餐時間,我們就在2樓享用美食






吃完美食到達電影開始的時間,我們到廳院門口就被驗票人員擋住......
擋住的原因是 " 詩穎 " 不符合觀看.....因惡靈古堡是 " 輔導級
輔導級(簡稱「輔」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少年需父母或師長注意輔導觀賞。
就算是有家長陪同~~也無法觀看 =..=

這下子有趣ㄌ.....買票的時候售票人員也沒特別說明!驗票人員立刻通知經理前來處理,
經理問我們要不要換別廳觀看電影 or 採用退票處理!選擇~ 陳真武打片~也是輔導級.......
最後我們選擇 " 退票處理 " ..........

信義威秀經理人還真的不錯,說會加強售票人對購買者的督導與警示......以免購買人傻傻的 =..=
最後把電影票退了.....可樂 + 爆米花....也全額退費.........停止了這一場.....電影烏龍雜記



我們摸摸鼻子.....在信義區亂晃......運動兼放鬆無奈的心情........


最後再提醒一下大家~也提醒一下自己

台灣電影分級制度
在台灣,中華民國新聞局依據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第二條將經檢查核定准演之電影片分為下列四級,有行政命令效力:

限制級(簡稱「限」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觀賞。

輔導級(簡稱「輔」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少年需父母或師長注意輔導觀賞。

保護級(簡稱「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六歲以上十二歲未滿之兒童須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

普遍級(簡稱「普」級):一般觀眾皆可觀賞。

早期電影不多時,僅分為限制級及普遍級,後來電影數量增加時,增加輔導級,而保護級是民國八十三年(1994年)4月最後增加的級別。

1999年中華民國新聞局依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實行的電視節目分級也是以此方式作為分級。2004年新聞局發佈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也用類似方式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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